关于为2006届本、专科毕业生做好“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”补拍工作的通知
发表于: 2006-04-10 00:00 点击:1419
关于为2006届本、专科毕业生做好“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”补拍工作的通知
(部门: 教务处 日期: 2006-4-10 11:33:38)
各校区教务办及相关学院:
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我省2006年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象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 结束。目前尚有部分学生照片没有采集,按新华社吉林省分社安排,将对这部分学生进 行补充拍摄,图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拍摄时间为4月30日。逾期未拍照本年不能进行电子 注册,责任自负,请各校区教务办及前卫校区各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。
拍摄具体要求:
一、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、身份证到新华社吉林省分社进行补拍。
二、学校名称要求准确详细并注明校区,联合办学的分校需注明分校名称。
三、我校的学校代码统一添涂为10183,姓名区位码请拍照前按国标汉字区位码表查
询,在汉字区位码表查不到的汉字,请写上此字并把汉语拼音标注在旁边,小方格添涂
4个零。
四、补拍学生拍照前请仔细阅读填卡须知,并按要求详细填写,添涂机读卡时应自
带钢笔或圆珠笔、2B铅笔,填写机读卡文字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,涂数字时必须用2B铅
笔。
五、凡因特殊原因在规定补拍时间内未能照相的学生,将2张背景天蓝色2寸免冠照
片交到各校区教务办,前卫校区交各相关学院教学秘书,拍摄结束后交教务处教务科(
联系人:赵波,电话:0431-5166415),并由学校统一交到新华社,个人交照片一律不
受理。
新华社电子注册图象信息补拍地点:新华社吉林分社(长春东中华路913号一楼)。
负 责 人:刘秀
联系咨询电话:0431-8968324、8463090、8968326
教 务 处
2006年4月10日